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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众人寿福建分公司 时间:2024-12-16 18:54 作者:合众人寿福建分公司消保部 |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非法集资的手段愈发多样,除了传统的利用网络非法集资、诱骗老年人购买虚假金融产品等,还有不法分子利用国家金融优惠政策,巧借原始股发行、私募股权金融互助理财等名义,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诱导消费者。
针对防范以“投资理财”型非法集资,合众人寿福建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刑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理财产品,建议购买前先思考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购买时,看准购买渠道,建议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