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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众人寿福建分公司 时间:2024-12-16 18:50 作者:合众人寿福建分公司消保部 |
【案例简述】
2021年9月1日Z先生为自己的小孩购买了一份一年期住院医疗保险,9月20日,Z先生的小孩因肺炎住院就诊,Z先生便向保险公司提出医疗费用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等待期出险为由拒绝理赔。
【什么是保险等待期】
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寿险和重疾险的等待期通常为90-180天。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风险提示】
保险等待期是保险合同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它可以有效预防恶意骗保和带病投保等欺诈行为的发生,维护保险公司的经营安全,但同时也会对我们的保险权益产生影响。等待期内出险,怎么处理主要看产品条款约定,不同保险产品之间区别是比较大的。因此,在购买保险时,我们需要仔细了解不同保险产品的等待期,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通过深入了解等待期的相关知识和咨询保险行业专业人士,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获得更加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