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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人寿漳州中心支公司 时间:2014-07-22 09:58 作者:admin |
本网讯 7月3日,平安寿险漳州中心支公司客户吴女士(已身故)的继承人刘先生在柜面人员协助下顺利办理好投保人变更,帮助客户解决了保单继承权的问题,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
平安寿险漳州中心支公司市区客户刘先生来到寿险柜面反映保单原投保人已身故的情况,要求办理投保人变更,投保人变更为刘先生本人。接待的柜员经过与刘先生详细查询,了解到:刘先生系保单原投保人吴女士的配偶,属继承人中的一位,据刘先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得知,其他继承人已签字确认将投保人变更为刘先生,但刘先生表示自己之前咨询过公司服务人员,公司服务人员告知刘先生必须还要提供所有继承人与原投保人吴女士的关系证明,因刘先生和吴女士膝下有2个女儿,还需要提供公安局出具的“仅有2个女儿”的证明。柜员为客户解释,因涉及到保单遗产权,需要明确继承人的个数,以避免以后的纠纷。刘先生表示理解,但面露难色,柜员看在眼里,询问刘先生情况,刘先生拿出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其中虽有体现家庭成员关系,但并未明确“仅有2个女儿”。柜员表示需要公安机关明确子女的个数,但刘先生表示已经到公安机关多次,公安人员不同意按该要求出具证明,只能使用“经查,该客户家庭关系如下”等字眼。柜员将客户所述情况反馈给柜面店长,店长了解到该情况后,当即陪同刘先生前往所属公安派出所了解情况,了解到公安机关确实无法为其出具所需的证明。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特殊情况,店长将刘先生情况上报分公司,公司确认无风险并在请所有继承人签署声明的情况下,为客户特殊处理办理投保人变更。
根据公司相关处理规则,这种情况原则上是不允许为客户办理投保人变更的,柜面店长了解到客户情况后第一时间陪同客户前往公安机关了解情况,确认了公安机关的特殊情况,并为客户通融办理了投保人变更。客户对公司人性化的服务表示满意。刘先生在办理好业务后不断的表示感谢。(曾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