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专题专栏 > 金融知识普及月 > |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3-18 15:29 作者:管理员 |
随着保险行业的持续、稳健发展,越来越多的民众已拥有保险意识,愿意接受营销人员产品推荐,很多老百姓愿意或主动为自己及家人购买更多的保险以获得寿险保障或达到为家庭资产增值保值的目的。那么购买保险是否越多越好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投保人还是要根据自己目前及未来几年的收入情况,评估自己的经济收入持续状况,量力而行,选择购买最合适的保险产品。
为何说要量力而行,购买最合适的保险产品呢?
那是因为寿险或重疾保障类产品,保险期限大多为终身,保费缴纳方式多为5年、10年、15年或20年。投保人如不根据家庭收入情况考虑其实际经济能力,则可能出现后续保费缴纳困难的情况。即使投保人在首年能缴得起高额保费,但如果续期缴费期间因职业环境或工作待遇变动导致收入下降,可能就无充分能力缴纳保费,造成保单临时失效。保单临时失效两年内投保人无经济能力办理复效,最后只能选择中途退保,而退保金参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计算,与所缴保费金额都有一定的差距,客户将有经济损失。
若是被保险人在保单失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依据保险合同规定无法得到理赔,对于前期已缴纳了高额保费的客户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那么何为最合适的保险产品?
根据专业研究表明,投保人年缴保险费累计金额不应超过其年收入扣除生活必要开销之后剩下可支配的20%,只有这样,投保人收入账户扣除其他理财投资、定期存款及生活开支外,方能保证有足够的余钱来缴纳保险费。笔者认为,最合适的保险保障是根据投、被保险人不同的年龄阶段及职业发展,去选择、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
投、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在事业发展期(年龄约为25-35岁),职业发展、经济收入尚不稳定,可优先考虑缴费金额较少的意外险,从而获得意外风险保障。当然,投保人经济收入稳定,在已投保意外险的情况下,可再投保有疾病医疗保障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在事业稳定期(年龄约为36-55岁),有了较高的经济收入,同时人到中年,已成为家庭的顶梁柱,如果没有足够的保险保障,一旦身患重疾或发生意外事故,则整个家庭将风雨飘摇,轰然倒塌。该年龄段的客户,在遵循年缴保费金额控制在可支配收入的20%的基础下,可考虑购买足额的意外险、寿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当然,如果投保人事业蒸蒸日上、经济能力很强,在已拥有前述三项保险保障的基础上,还可购买分红险或投连险,为家庭理财进行综合配置,实现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
量力而行,在合适的时间投保合适的保险产品,让自己拥有合适的保险保障,让自己心安,此后不惧风险来临、不愁续期保费缴纳,轻松过好每一天!
免责声明:以上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属于原作者,图片所有者可以联系我们补上作者及出处,感谢您的创作。